施工合同

时间:2025-05-31 10:50:50
施工合同范本(15篇)

施工合同范本(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合同范本1

(小型工程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筑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本合同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1.3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2条 图纸。发包方于 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项目经理姓名: ;承包方项目经理姓名: 。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回来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和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新颖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再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作为滞纳金。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 2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工程的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绿化用地土地复垦

2、工程项目地点: 光为三期东侧

3、工程总建筑面积: 约20亩

4、工程范围及内容: 粉碎现有地表杂草并旋耕

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并保证通过甲方和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项目所在地要求及合同约定标准为准)。

二、工程期限:

本项目施工的工期为 7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安排时间进 ……此处隐藏16019个字……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4、 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及产成品,必须报经甲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按工程质量违约处理。

第十八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具有合格的质量证明,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方审核认可;特殊材料还须经设计或有关管理部门认可方可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减少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材料进场后必须按规范、程序抽样检验,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由乙方承担试验费用;设备、材料不合格的限二天内运出施工现场。

第六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其中,消防系统等工程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本价款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不因国家政策或物价变动等因素作任何调整。

第二十一条 价款调整:工程项目出现增减时,由甲乙双方代表签证且附有监理方见证签证,并采用甲方专用《工程现场签证单》,报甲方预算部门审查认可,并遵循甲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条例》后方可作调整;若需要时,另签增加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十二条 进度款支付:按照甲方《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管理条例》执行;

1、 乙方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每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先经监理方审定,并由甲方现场代表签证,每层作为一结算单位,未满一层的,留待下月结算。

2、 甲方在按相关管理条例办理进度款的支付手续,月进度款的支付结合工程进度支付;

3、 工程进度符合或超出甲方工程计划安排时,支付审核后款项的60%;工程进度未达到甲方计划安排时暂停付当月进度款。

第七章 竣工与决算

第二十三条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10天前,向甲方提交经监理公司审定后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陆套及市档案馆验收证明壹份: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尽快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组织有关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验收。

第二十五条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竣工验收报告后,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由相关部门出具各项书面验收合格证明书面材料之日期。

第二十六条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银行设立共管帐户,甲方进度款和结算款均通过此帐户进行,并且甲方有权了解此款项是否用于本工程(乙方每月提供该帐户银行对帐单核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付款,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相关部门及甲方批准后,完成交工手续办理,此后进行合同决算,甲方从合同总价款中留取5%作为乙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用于保修期内(主体一年、外墙、厨、卫防水三年、屋面防水五年)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支出,待保修期满后,余额退返乙方;若出现质保金不足时,经甲乙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部门审定,均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九条 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乙方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甲方同意保留外);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按本合同上一条的内容执行),并与甲方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三十条 在质保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随时进行维修,且承担质量违约责任;若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维修,并从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支出所发生的维修及相关费用。

第八章 争议与违约

第三十一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三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应付额万分之四每天支付违约金;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包或肢解转包工程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按转包工程项目的款额对乙方进行处罚;

3、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额万分之四每天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甲方要求尽快完成工程,若整体工期逾合同工期三月及以上时,扣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处罚;

4、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及合同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同时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5、 除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6、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双方认同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第九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四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小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48小时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致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含以下附件,若附件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合同为准,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附件一: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招标商务文件;

2、 附件二: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技术标准;

3、 附件三:本项目工程所有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纪要;

4、 附件四:本工程乙方投标文件;

5、 附件五: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进度款结算实施细则;

6、 附件六:甲方工程建设、结算相关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作为本工程结算的唯一依据,若因其他原因需对本工程签订合同,则该合同仅作为本工程的资料之用,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十八条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及有效附件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捌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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